暨南大学微波光子与光通信实验室规章制度
办公室纪律
1.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:30-12:00; 14:00-17:30; 19:00-21:00;
2. 工作时间禁止在办公室做与科研无关的事情,任何时间禁止在办公室打游戏;
3. 白天工作时间缺席必须提前向导师请假,上课除外;
4. 办公室内讨论问题应尽量避免打扰其他同学。
学术诚信
1. 所有实验必须做详细实验记录(视频、照片和文字),涉及实验结果稳定性的论述,必须与录制的视频相吻合;
2. 所有实验必须保留原始数据;
3. 文章必须由导师投稿,严禁私自投稿(包括期刊与会议);
4. 实验方案、文章撰写、毕业论文撰写中,严禁出现任何抄袭、剽窃已有工作的行为;
5. 组内未完成的工作、组会内容严禁私自与外部人员讨论;
6. 组内未发表的文件、资料严禁上传到网上。
实验设备操作
1. 每个新成员必须完成以下实验技能培训,并通过导师的考核后,才可独立使用仪器设备:
a. 通过型号信息,下载、阅读、理解设备与器件的操作说明书;
b. 静电(ESD, electrostatic discharge)危害、如何避免静电(手环、接地方法、空气湿度);
c. 光电探测器功率过高、未接微波负载、未接直流偏压、偏压接反、静电损坏等错误操作的危害;
d. 微波放大器的负载、偏压、输入信号的连接顺序;
e. 器件饱和光/电功率的查询、实验过程中避免功率过高的方法;
2. 开始实验前,必须获得导师同意,必须做好充分准备,对实验原理、预期结果、实验难点提前进行深入思考,对所需要用到的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再次熟悉;
3. 微波设备、光电探测器、微波放大器等易损坏设备使用完毕后,必须向实验室管理员验证工作状态,再进行归还。其他无源器件、连接线使用完毕后必须归还到相应位置;
4. 造成任何仪器设备损坏,一个或多个责任人分别填写《损坏情况说明书》,导师签名同意后,才可进行下一步实验;
5. 实验室内禁止带入食物、饮料。
承诺
本人承诺,严格遵守以上规章制度。特别的,本人如果因为违反“学术诚信”造成任何后果,由本人负责。